生育医疗费用怎么报销
一、生育医疗费报销条件
1、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,报销分娩、终止妊娠、计划生育手术的;
2、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年以上,报销分娩、终止妊娠、计划生育手术的;
3、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,配偶发生分娩、终止妊娠、计划生育报销的。
二、生育医疗费报销材料
1、个人生育医疗费报销材料
①个人身份证明;
②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》;
③原始生育收费收据(加盖医院公章);
④医疗费用明细清单(加盖医院公章);
⑤疾病诊断证明书/出院小结(加盖医院公章);
⑥参保人本人银行卡;
⑦婴儿出生/死亡证明;
⑧计划生育证明;
⑨参保单位外派证明。
2、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报销材料
①个人身份证明;
②配偶身份证明;
③《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》;
④原始收费收据(加盖公章);
⑤医疗费用明细清单(加盖公章);
⑥疾病诊断证明书/出院小结(加盖公章)
⑦结婚证;
⑧失业登记证明;
⑨参保人银行卡;
⑩婴儿出生/死亡证明;
计划生育证明;
代办人身份证明。
三、生育医疗费报销流程
①申请人在社保保险管理官方平台提出申请;
②提交材料;
③材料审核;
④审核通过;审核不通过需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,并补齐相关材料;
⑤对受理材料进行整理;
⑥根据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。
1、产前检查支付标准
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,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3000元。
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,高于限额标准的,按限额标准支付。
2、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
(1)自然分娩的医疗费:三级医院5000元、二级医院4800元、一级医院4750元(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 *** 试产且采取椎管内分娩镇痛,定额支付标准在各级医院“自然分娩”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00元)。
(2)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:三级医院5200元、二级医院5000元、一级医院4950元。
(3)剖宫产手术的医疗费:三级医院5800元、二级医院5600元、一级医院5550元。
生育医疗费用,在中国,指女职工因怀孕、生育或流产,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。包括妊娠期、分娩期、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、接生费、手术费、住院费和药品费等医疗费用,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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